辽宁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针对注射给药制剂的有效性研究,一般包括静脉、皮下和肌肉等不同给药途径。由于此类制剂通常以溶液形式给药,因此不存在活性成分从制剂中释放的过程,也无需经过复杂的胃肠道吸收。因此,常规方法并不是通过考察药物成分释放和吸收过程来验证有效性的。但对于某些注射剂,如采用了可能对活性成分吸收产生影响的辅料或有影响活性成分转运、分布等的制剂技术,则需要对主要药物的释放和吸收行为进行考察。注射剂的安全性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即原材料和注射剂制备过程。注射剂的原材料质量往往直接影响制剂的安全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7年,获得CNAS认可、CMA资质。辽宁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为达到缓释效果,常采用联合应用不同溶解或溶蚀性质的骨架材料。此外,膜包衣技术可与骨架技术相结合。利用渗透泵技术,可通过渗透压差驱动药物释放,并结合半透膜来控制药物释放速度。渗透泵片目前应用较多。渗透泵片由药物、渗透压活性物质及推动剂等组成,包裹在半透膜材料中,半透膜上有释药孔。常用的半透膜材料有醋酸纤维素等。渗透压活性物质一般采用盐类和糖类,比如氯化钠和蔗糖。推动剂涵盖可溶胀物质,如聚氧乙烯和羟丙甲纤维素等。使用后,胃肠液可以进入片的半透膜,药物溶解后,通过片内外的渗透压差和推动剂的推动作用来均匀、稳定地释放药物。释放通道通常由激光打孔或微孔进行。河南药物制剂研究所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
口服缓释制剂的研究思路基本如下:利用缓慢释放药物的特性,降低血药峰谷波动,延长药效时间,从而减少服药次数。但并非所有口服药物都适合制成缓释制剂。对于毒性大、窗较窄的药物以及血药浓度与药效不相关的药物来说,不宜制成缓释制剂;浓度依赖型也不适用于制成缓释制剂。此外,具有溶解度低、剂量大、半衰期短或长、吸收部位受限等特点的药物,制作口服缓释制剂时需要特别慎重。安全药理学研究概念出现于1997年ICH 的实施新药临床研究所需非临床安全性试验的时间安排(M3指导原则)和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S6指导原则)中。
根据药物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⑴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通过测定人体血、血浆和/或尿中活性成分浓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⑵人体药效动力学研究,即采用药效学指标来证明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⑶比较性临床试验研究,以临床疗效指标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⑷体外研究,基于体外相关资料,通过比较体外溶出度/释放度的变化来证实两种制剂的等效性。由于不同制剂的特性各异,各种因素的变化对终端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安全有效性评价应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在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评价时应结合考虑不同的给药途径和剂型。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对于无法证明制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一致的情况,可以参考《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结合剂型、原料药和辅料的特点确定工艺,并进行详细的制剂工艺研究。在确定工艺参数时,评价指标除了常规指标外,重点指标的选择应该与筛选部分基本一致。而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定,既应遵循与药物质量标准制订相关的指导原则,也应符合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的验证原则、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以及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一般要求。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辽宁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辽宁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药物缓释制剂的体外释放行为与采用的释放度测定条件(方法、介质、转速等)密切相关。不同的释放度测定条件可能会导致不同的体外释放行为。因此,缓释制剂的工艺筛选、释放度测定方法研究和释放度目标的确定是相互依存的。建立缓释制剂的释放度测定方法需要结合工艺研究中得到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改进。在进行口服缓释制剂的临床前动物药动学研究时,通常只作为判断其在体内是否具有缓释特性的参考,以评估缓释制剂是否存在过快释放的现象,并确保进行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辽宁药物制剂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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