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来源:

   税务机关仍未将其纳入征税范围,违反规定继续给予企业减免税照顾的问题。另外,还有个别企业假借“福利企业”、“校办工厂”、“新办企业”的名义,偷、漏税款。通常这类减免税企业手续完备,惟有延伸调查有关减免税企业,才可澄清事实,揭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情况统计表,选出一定户数的不欠税企业进行延伸审计。根据历年的税务审计经验,我们发现一般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欠税问题,如果该企业规模较大,并且不欠税,必有原因。如在税务审计中,我们就有意选择了某户不欠税但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进行延伸审计,我们首先核查企业财务报表、应交税金账,发现该企业不欠税,但通过审计成本费用,发现该企业在年末将1000吨煤,价值18万元一次性摊进成本,从而查出该企业人为偷、漏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税务审计项目编辑年度税务审计对客户一个以上纳税年度内的纳税情况进行复核,揭示出其中的纳税风险并提供补救措施;并购税务尽职调查根据委托对并购目标企业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客观的纳税风险评估报告,为客户进行并购决策提供分析依据,降低并购行为的风险;清算税务审计对清算企业以往的纳税状况进行复核。税务代理的相关法律关系主要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理记账税务师办理纳税事宜。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中文名税务代理外文名Taxagent类型行为隶属税务过称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目录1基本介绍2法律特征3业务范围4主要特点5一般程序6作用影响7遵循原则8适用范围9执业风险10相关文件11代理机构12关系责任税务代理基本介绍编辑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一般来说,您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的帮助下,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注册税务师还可以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见进行调解。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建帐建制,办理帐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第二十七条税务代理人不能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第二十八条税务师承办代理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师已死亡;(二)税务代理人被注册其资格;(三)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四)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章总则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本办法规定设立的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五条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税务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对税务代理人进行监督、指导。受委托方的相关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且还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害的应当及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第三十三条对外出具的代理报告,由承办的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经有关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交委托人签收。委托人对代理事项不要求出具代理报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报告,但作应保存完整的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必须资料真实可靠,分析合理有据,责任明确。第六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二)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三)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二)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第三十八条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

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

   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相关事宜,税务代理法律特征编辑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税务代理行为是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进行的。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有意思表示的权利。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编辑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2.办理发票准购手续;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4.申请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延期缴税;5.制作涉税文书;6.进行税务检查;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8.开展税务咨询、税务业务培训;9.受聘税务顾问;10.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诉讼等。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理或行使的以外,不在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之列。税务代理根据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实行税务代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在需要,也是发挥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的日趋健全和税收宣传体系透明度的日益提高。南山区日常税务代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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