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供气设计
对于生物制药与生物医疗实验室而言,进行实验室设计时必须满足GMP标准,本期行业资讯会介绍国家的新版GMP标准,包括简介、理念、特点这3部分内容,还请大家多多留意。国家新版GMP标准的简介,生物制药与生物医疗实验室设计必须满足GMP标准才行。由于老版的GMP标准(98版)已不适应当下社会,因此国家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这个新版GMP标准以欧盟的GMP标准为基础,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与需求,以WHO2003版为底线制定的。相较于98版,新版GMP标准在管理与技术要求上无疑更加严格,这点在无菌制剂、原料药的生产方面尤为明显。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室内、走廊、电梯间等)。实验室供气设计
在主要实验室与辅助实验室之间设置了两条通道,辅助实验室设置在两条通道之间,主要实验室设置在两条通道的外侧,辅助实验室的深度比主要实验室的深度浅。其特点有利于空调面积较多的实验室,可以节约能源,室内温度波动小。同时由于建筑物加大了进深,可以节约用地,建筑物内管网也易于集中,各实验室间交通相对缩短。它的特殊形式是环形通道,适宜于洁净要求高的高纯度实验室,同时也有利于事故发生时人员疏散。当不设置空气调节时,常规实验室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8m;设置空气调节时,不宜低于2.4m。走道净高不宜低于2.2m。特殊功能的实验室室内净高按照实验室仪器设备尺寸、安装及检修的要求确定,超高设备宜统筹规划在同一楼层。实验室的的规划设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
内部监督的问题与风险:监督工作在个别实验室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缺少监督员任命文件,监督员数量不足,监督员的专业能力不能覆盖所涉及的检测领域。体系文件中无监督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未制定监督工作计划,不重视日常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未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纠正措施后未进行效果验证。一些实验室未建立和实施对在用标准进行不间断和定期清理检查的标准查新制度,检验中仍然使用过期作废标准。有相当一部分实验室未做标准变更确认,未及时到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中心是安全,依据生物学危险程度划为P1、P2、P3、P4四个等级。P4实验室比P3实验室要求更严,有些危险的外源性的病源,具备因气溶胶传播而致实验室传染和导致生命危险疾病的高度个体风险,有关工作应在P4实验室中进行。采用单独的建筑物内隔离区和外部隔断的构造,室内保持负压,使用Ⅲ级生物安全柜进行实验,设置空气隔断装置,淋浴室,操作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非本处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生物安全实验室设计上的中心是动态隔离,排风措施是重点,强调就地消毒,重视洁污分流,防止意外扩散,需要适度洁净。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2)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3)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4)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5)加热易燃液体时,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6)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表1为常用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7)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炸开(如3.25克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8)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静电电荷。作为实验方,应理性判断,避免价格虚高、虚低等情况。实验室供气设计
物实验室含有易燃、易爆、剧毒的试剂。实验室供气设计
公用设施区域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如,变配电室宜设置在对周围环境干扰少且靠近使用负荷中心处。当实验室工作有隔振要求时,可根据其防振距离要求进行布置,在无法保证防振距离时,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环境设计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绿化要求,且宜适当提高绿化率。绿化植物品种的选用应有利于净化空气、防止污染。实验室废液的处理按其性质、成分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回收利用、直接排放、处理后排放等。实验室废液按废液性质、成分及污染的应进行不同的处理,污水排入地面水体或城市排水系统时,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5第4章、GB8978、GB20425中的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废液尚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46和GB19489中的规定。实验室供气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