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工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来源:

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正常情况下,回收企业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投售人处收购货物,应当取得发票(包括税务机关开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回收企业从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手中收购货物,税务机关开的发票、收购凭证及内部凭证均可作为扣除依据,《管理办法》中“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以目前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为标准计算,则回收企业从单个个人手中回收货物可自行开具的收购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20万/年。如果单个个人销售额超过上述规定,回收企业的相关支出仍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样的要求与废旧物资行业回收实际脱节,因为回收企业需要对接的收购对象较多、收购数量需求庞大,回收企业不能直接从散户手中收购货物,因此往往存在个别大户先将零散的货物集中收购,再将货物销售给回收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可以防止資源的消耗,降低資源的耗费。张家港工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系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入门槛低,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作为回收主体在整个回收行业中所占比重较大,但规模通常比较小,且比较分散。而下游用废企业往往规模较大,且相对集中。为避免无法取得进项发票带来的税负成本及引发的税收风险、经营风险,下游用废企业通常不愿意直接与散户签订购销合同,而是选择由规模相对大的回收企业作为自己的供应商,与回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但因废旧物资,尤其是废旧钢铁等金属,物流运输、仓储成本较高,导致实践中通常由散户直接将回收物直接运送至用废企业。如此以来,在法律关系上形成“回收散户——回收企业——用废企业”典型且常见的交易模式。除上述交易模式外,回收企业会从产废企业购买,此类交易中,回收企业可以从产废企业取得增值税专门用发票,用作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此类业务数量较少。张家港工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系方式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作为中间商参与废旧物资采购交易,从而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门用发票。

废旧物资行业存在的虚开问题,与其行业经营特点有关,也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密切相关。应对虚开问题,需要国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于回收企业及生产企业而言,应当通过改进交易模式、优化交易链条、完备交易材料等内容,避免虚开发票的产生。目前,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国家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随着社会资本的加入,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并购业务也将继续增加,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行业规模将稳步向前发展。在此情形下,无论是中小型企业希望扩大规模、提高业绩,抑或大中型企业想要吸引投资、做大做强,都需要重视企业的税务合规管理,一方面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为未来进入资本市场奠定基础。

为了发展当地的废旧物资行业,一直以来,许多地区对于回收经营单位使用自制收购凭证属于默认态度,允许回收企业通过收购凭证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在近期的废旧物资行业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中,为了防范回收企业虚开犯罪及由此引发的行政执法风险,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停止回收企业领购及开具发票,同时,要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发生收购业务必须取得对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自行填写的收购凭证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此导致回收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我们认为,税务机关的此种处理违背了法律规定,且不符合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现状,应当及时依法纠正。废旧金属回收再利用有着很强大的经济利益和环保的效益。

实务中,因废旧物资回收体量大且货物来源分散,大多数回收企业为节约运输成本,均采用驻厂收购和销售的模式:货物由个人散户直接运送至下游生产企业,通过在《供货单》、《过磅单》上标明“供货单位为某某回收企业”的方式证明回收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而回收企业并不参与物理上的货物流转。货款层面,在个人散户送货时,通常由回收企业的驻场员工即时结算,生产企业根据一段时间内的货物总量与回收企业结算。在这种模式下,回收企业需要向生产企业开具16%的增值税专门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金抵扣,而回收企业由于无法取得合规发票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只能“退而求其次”,以收购发票、收购凭证等作为记账凭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废旧金属回收的处理与利用方法有回炉熔炼。姑苏区工业废旧物资回收厂家

再生资源回收,俗称废旧物资回收,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中废弃而又可回收利用的物资。张家港工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系方式

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回收企业的货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从产废企业购买,此类交易中,回收企业可以从产废企业取得增值税专门用发票,用作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此类业务数量较少。二是从众多个人散户手中收购废旧物资,这种回收方式占到回收总量的90%。由于个人散户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通过税务机关。而在业务实践中,由于废旧物资回收涉及货物数量及金额巨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出于行政执法风险的考虑,不愿为个人散户开发票。由此,回收企业在税务处理上陷入两难困境,既无法取得增值税专门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金,亦不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为了维持企业经营,回收企业不得不通过印制、填开其他凭证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不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做法,涉税风险不一。张家港工业废旧物资回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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