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智能UDI

时间:2023年12月02日 来源:

医疗器械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或一物多码现象,严重影响重要器械的准确识别,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如何有效监管医疗器械,监测不良事件,在发生不良事件时迅速召回问题产品,有效追溯事故源头并追责?监管机构从被动变为主动过去,监管机构在报告不良事件时是被动的。是否报告不良事件和报告内容取决于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相关医疗机构。为了核实报告中的信息,监管机构必须花费大量的精力。但通过建立UDI数据库,监管机构在了解不良事件后,可以根据UDI代码快速了解所涉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提出后续工作的要求贴标主体对UDI的要求负责。用于商业目的把标签贴到医疗器械上。出于商业目的把标签重置或更改。昭通智能UDI

    2012年7月9日,《FDA安全与创新法案》签署成为法律文件,要求FDA建立新的UDI系统。直到2013年9月24日,FDA发布了《**终条例》,强制性要求器械在销售和使用时用UDI来进行识别。UDI由DI和PI两部分组成。DI(DeviceIdentifier)器械识别码是UDI的固定和强制性部分,它包含贴标者(labeler)信息和产品型号。PI(ProductionIdentifier)生产识别码是UDI的可变和非强制性部分,一般包含:批号,系列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信息,贴标者可以根据产品需要选取适当PI的信息。这里的贴标者是指产品的制造商或用自己品牌将产品进口到美国的进口商。UDI必须由以下两种形式同时出现产品的标签上和包装:1.可直接读的纯文字版,如数字和字母;2.机器可读的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AIDC)格式,如条形码,二维码,RFID等。而对于**软件,如果软件有封装,则在封装上必须有以上两种形式出现。而对于软件,不管它是否则有封装,只要在软件的里面,如在软件的说明部分或软件的开始部分,提供以上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或两种形式的UDI.贴标者还需向GUDID(全球UDI数据库)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在提交登记产品UDI信息时只需要提交DI编码,而不需要提交PI编码。 珠海日本UDI操作流程与药监对接数据化可实时呈现,直接同步到药监系统,可以协助生产企业与国家药监局UDI数据库的快速地对接。

在第一阶段,截止1月底,威高医用制品公司完成了产品外包装贴UDI标签工作,开发了包装上的UDI码自动赋码、标签联网打印系统以及针对销售端的出入库UDI扫码管理系统,实现扫码出入库,确保货物与单据的一致性,避免了人工输入带来的错误问题,并完成了系统内部调试和试用市场的现场调试工作,计划2019年3-5月份在市场推广使用。第二阶段,威高医用制品公司计划在2019年8-12月份实现所有产品内外包装的UDI赋码工作,***实施UDI管理。**终将根据管理需要开发UDI在仓库自动化管理中的应用和物流防串货等应用,并将UDI实施经验逐步推广至医用制品集团和全公司

    ***器械标识(UniqueDeviceIdentification,缩写UDI)是对医疗器械在全程供应链中的***身份标识。通过医疗器械***标识建立医疗器械信息化追溯系统,可以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及追踪追溯等实施应用。目前,欧美等先进国家都已经制定UDI政策法规,规定或强制要求在本国销售、流通的医疗器械上必须实施UDI标识。2019年8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其***标识数据载体应当满足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以及人工识读的要求。同时,注册人/备案人需确保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期间,***标识数据载体牢固、清晰、可读。 全国所有三类医疗器械在今年6月1日前,必须全部完成UDI实施.

    制造商有责任遵守所有UDI相关要求。这包括在EUDAMED数据库中分配UDI(和基本UDI-DI),UDI(和基本UDI-DI)注册以及将UDI载体放置在设备标签或其包装上,或者以防万一可重复使用的设备,在设备本身(直接标记)。系统和程序包应按照MDR第29(2)条的规定进行UDI注册。系统或程序包的生产者-不是定制设备-应分配给系统或程序包,基本UDI-DI,并将其与其他相关核心数据元素一起提供给EUDAMED数据库,如列出的在MDCG文件中。时间表UDI指配的义务自两个新法规的适用之日起生效,即2020年5月26日医疗器械和2022年5月26日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在EUDAMED数据库中提交UDI数据的义务从2021年11月26日起强制适用于医疗器械,2023年11月26日适用于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前提是EUDAMED中的器械注册功能完全正常)。但是,制造商能够自愿遵守从2020年5月26日起医疗器械的注册义务和2022年5月26日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的注册义务。 2021年12月1日起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唯1一标识.珠海日本UDI操作流程

UDI必须在由FDA认可的发证机构运营的系统下发行。昭通智能UDI

随着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施行,UDI法规制度体系已构建。9月15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明确医疗器械***标识(UDI)实施工作将扩展到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含体外诊断试剂),并鼓励其他品种医疗器械实施UDI。依据产品类别分步实施UDI的进程又向前迈了一步,将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质量监管带来深远影响。2019年10月1日,《医疗器械***标识系统规则》正式实施。同年10月1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做好***批实施医疗器械***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确定部分有源植入类、无源植入类等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作为***批UDI实施品种,同时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相关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标识。昭通智能U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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