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地域特色生态节地葬面积
了解过生态葬后,家人们渐渐接受了。邓志来说:“其实生态葬的仪式庄重肃穆,生态葬的区块我们也觉得很满意。”为父亲黄忠良选择树葬的黄女士告诉记者,有亲友坚定地持反对意见,认为生态葬太随意,但黄女士跟父亲都坚持“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其实什么都比不上生前孝顺,这才是较重要的。再说,树葬园区很宁静,在父亲忌日我会去那里看看花草生长,也感到很欣慰。”黄女士表示。还有人会因家人反对而选择签订协议或做公证。建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唐晓林就接待过多位咨询树葬甚至想做公证的市民。草坪葬是生态节地葬中的一种选择,让逝者融入自然,成为绿色永恒的一部分。长宁地域特色生态节地葬面积

壁葬,除了一些人熟知的江葬,节地生态葬还有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如花坛葬是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的可降解的骨灰盒放入花坛中,花坛上种植花朵;树葬则是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表示“落叶归根”;壁葬,是一种将骨灰盒安置于墙壁内阁位的安葬方式。这些不竖碑、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较大程度地实现了降低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如江葬,土地占用为零;花坛葬则可以让骨灰和花草植物一起降解。奉贤花盆葬生态节地葬设计生态节地葬将传统的殡葬观念与现代环保理念相结合,为逝者和家属提供了一种更为可持续的选择。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
南都记者发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用更加开放的心态来看待“身后事”。不修墓穴、不立碑,而将逝者骨灰撒在汪洋大海之中、葬于绿树红花之下,生态葬这一新型安葬方式也在悄悄流行,甚至受到年轻人“追捧”。今年28岁的熊女士表示,几十年后,如果到了离开的时候,希望能选择生态葬的方式。在她眼里,比起条条框框的人生,更希望在离开这个世界时,可以自由自在。“我觉得生态葬的方式自由且浪漫,无论是与花海树木作伴,被鲜花簇拥,或随大海漂泊,都是很好的选择。”她觉得,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只是一种仪式而已,“人走后能够活在亲人的心中就够了。”生态葬的特点:简约、自然、和谐、环保。

建节地生态葬奖补制度,《意见》明确,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树葬、海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大家有意愿且有条件的地区,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利用重要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祭奠活动,缅怀逝者、教育后人。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带头推行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殡葬服务单位或使用者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推动环保殡葬用品的推广应用。生态葬与艺术结合,增加了纪念活动的文化内涵与美感,令人向往。长宁可降解生态节地葬服务
斜坡式墓地、有机材料的使用与绿色基础设施是生态节地葬的一部分。长宁地域特色生态节地葬面积
全国较早推行骨灰还林,政策补贴推动节地生态葬,在节地生态安葬方面,广州走在全国前列。周韵介绍,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广州较早在国内开展骨灰撒海、骨灰还林服务。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则在全市推广骨灰楼(堂),建设农村公益性安放地,目前,全市建有150多处骨灰楼堂(公益性安放地)。广州大力推广以骨灰寄存为主,骨灰撒海、还林,花坛葬,草坪葬为辅,“不立碑、不建坟”的新型安葬方式。同时,把绿色生态安葬作为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指标,要求广州每个墓园开辟生态葬区,大力推行墓地小型化、生态化、园林化建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建成“1+N”的绿色生态安葬服务体系,节地生态安葬率已达到86%。长宁地域特色生态节地葬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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