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花盆葬生态节地葬行价
那么接地生态葬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呢?其一、海葬:海葬是把骨灰撒入大海的一种丧葬方式,作为新的丧葬方式,骨灰海撒打破了传统“入土为安”的观念,是继墓葬后的又一次重大革新,也是人们解放思想的一大飞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海葬不仅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发展社会经济,还有利于移风易俗,加速殡葬革新进程,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二、树葬:树葬是一种新的殡葬形式,就是家属以认养绿地的办法,植些树木,然后把亲人的骨灰撒入树下的一种丧葬方式。与其他丧葬方式相比,树葬较大的优点在于,地面没有任何殡葬设施,以自然石或纪念树为标记。更为重要的是树葬不仅不留坟头、占地面积小而且还能绿化山林、改善生态环境。生态节地葬强调将遗体归还大自然,采用生物可降解材料制成的棺材。徐汇花盆葬生态节地葬行价
近日,家住越城区团结社区的86岁袁姓老人遵从伴侣遗愿选择海葬,并将一万元海葬补助通过“小额慈善冠名基金”捐出,定向帮助社区困难家庭,引发热议。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埋葬逝者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诞生了许多新型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徐汇地宫生态节地葬有什么讲究生态节地葬鼓励人们珍视阳光、空气和水的价值,彰显对生命的敬重。
民政部下发《关于全方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火葬区将全方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大家的基本殡葬服务今后将由有关部门买单。此次的通知中,民政部表示,要争取提标增项扩面,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并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受益面,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同时,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无偿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大家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等。
民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称,将探索把告别厅租用、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范畴,这也意味着骨灰生态葬法将有望由有关部门来买单 。民政部提出,要鼓励生态安葬 [2],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无偿海葬、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同时,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无偿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大家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等。许多国家的环境法规逐渐开始鼓励和支持生态节地葬形式的发展。
死者之子要求树葬父亲骨灰,起诉叔叔要求返还骨灰获支持,于某系小甲的父亲。2006年于某意外死亡,于某父亲将骨灰寄存于殡仪馆。在于某父亲去世后,于某弟弟于2011年将于某的骨灰盒安放在某陵园的塔位中,骨灰盒系于某之弟购买,骨灰安放证由其持有。小甲成年后,起诉于某的弟弟要求其返还于某骨灰安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的骨灰安葬权由小甲享有更为适宜。首先,本案中各方均未举证证明于某生前曾就其骨灰安葬方式存在明确的意思表示;其次,各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对于于某骨灰之安葬存有特殊之风俗习惯,于某之弟虽主张于某现骨灰安葬地为家族墓地,但现只有于某一人骨灰安葬于此,其他已故家族成员之骨灰并未在此安葬;再次,依据查明的事实,于某去世时,小甲尚年幼,于某骨灰由其父安葬并无不妥,但现其父已过世,而小甲已成年,其作为于某独一在世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头一顺位继承人,在血缘上必然相较于某之弟等人更为亲近,因于某骨灰安葬方式所产生的精神利益亦更为紧密;然后,小甲在本案中主张通过树葬方式另行安葬,且提供了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对小甲所主张之安葬方式亦予以肯定。节地葬方式不断创新,为人们提供更多绿色殡葬选择。浦东新区双人合葬生态节地葬行价
生态葬介绍:一种绿色、环保、节地的殡葬方式,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徐汇花盆葬生态节地葬行价
法官表示,上述案件认定侵权并非源于其他家庭成员选择了海葬这一安葬方式,而是基于行为人阻碍他人祭奠权的行使构成了侵权。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祭奠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属祭奠的权利。祭奠权正是公民基于与逝者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享有的对逝者表示追思的一种人格权益,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依法应受保护。祭奠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亲人去世的知情权、安置遗体骨灰、参加亲人葬礼、进行祭奠活动、墓碑署名权等。徐汇花盆葬生态节地葬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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