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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周边通行宽度一般不小于400,检修空间可咨询设备工程师或供应商;4民用建筑中的冷热源机房可设集中控制隔间;需人值守时,应在安全位置设值班室等。、燃气锅炉或设备的运行或使用过程中,需有足够的通风量、泄压等避免火灾的措施。、立管等不宜暗装;住宅户内管道不应过长,以免接口泄漏或软管老化等隐患。建筑电气条文说明:、弱电(智能化)两部分。强电包括:电源、变电所(站)、供配电系统、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电气控制、防雷与接地等;弱电(智能化)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信息设施系统(ITSI)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及其他相关的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包括工作业务应用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和公共安全系统(PSS)等实施综合管理。游泳馆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江苏多功能厅声学测试及隔音板
“大型排演厅”、“观演厅”与戏剧行业的“合成排练厅”概念一致,指带有一定数量座席、可进行彩排和小规模演出的场所;“小型排演厅”与戏剧行业的“综合排练厅(室)”概念一致,指条件不具备时,各种专业排练混用的排练场所;当小型排演厅与报告厅合并建设时,称为“多功能厅”,既有小型排练厅的功能,也有报告厅的功能。本次修订将“观演厅”调整为“排演厅”的原因,是根据《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提出了(400~600)座的“大型排演厅”要求,达到了小型剧场的规模,极大改善了舞台艺术制作与排练的专业条件,突破了“观演”的基本概念。本规范“排演厅”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演艺活动”项目所指的“大型排演厅”、“观演厅”、“小型排演厅”对应。其中,“大型排演厅”、“观演厅”与“合成排练厅”概念一致,只是规模不同,引起的功能配置不一样。“大型排演厅”使用面积在800m2~1200m2之间,座席数在400座~600座之间。“观演厅”使用面积在400m2~800m2之间,座席数在150座~300座之间。“小型排演厅”与“综合排练厅(室)”概念一致,使用面积在(300~500)m2之间,可容纳少量的活动座椅。大型排演厅在观演功能方面与剧场相似。河南录音棚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游泳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哪家做?
只是观众数量比较少,舞台及附属用房的面积、规模、功能应尽可能与类似剧场保持一致,满足排练剧目直接演出的实际使用要求,条件不具备时,应首先保证舞台使用面积和功能配置。其设置可参照剧场有关的规范要求。排演厅“厕所”特指靠近排演厅演员入口处应设置厕所,空间不足时男女通用分隔断设置。这是演员表演习惯的需要。该厕所不排除公共使用。4.2.6文化教室应包括普通教室(小教室)和大教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教室宜按每40人一间设置,大教室宜按每80人一间设置,且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4m2/人;2文化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及有关尺寸,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有关规定;3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应设黑板、讲台,并应预留电视、投影等设备的安装条件;4大教室可根据使用要求设为阶梯地面,并应设置连排式桌椅。▲收起条文说明4.2.6本条在原《规范》“第3.3.3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将“普通教室和大教室”标题调整为“文化教室”,指用于**文化的教室,即简化也考虑与学校教室的区别。文化馆的文化教室除作为听课或安排具有指导、实践及技能操作性质的活动外,还可根据需要作为会议、座谈、课题的研讨交流等活动使用。
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与原《规范》“第3.1.4条”内容合并。4.1.5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的活动用房时,应布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且朝向良好和出入安全、方便的位置。▲收起条文说明4.1.5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4条”的基本内容,并将原《规范》“第3.1.3条”内容合并于本条。对原条文“第3.1.3条”和“第3.1.4条”的合并调整,将儿童、老年人**的活动房间设计要求集中在一起,以便使功能设计逻辑上清晰。4.1.6**活动用房应采用易清洁、耐磨的地面;严寒地区的儿童和老年人的活动室宜做暖性地▲收起条文说明4.1.6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第3.1.5条”内容。本次修订取消了原《规范》“第3.1.6条”内容,关于电梯的设置,在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中已经作出相应规定。4.1.7排演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图书阅览室、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应按不同功能要求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收起条文说明4.1.7本条是新增内容。因为排演、排练用房、报告厅、展览陈列用房、阅览用房、教学用房、音乐、美术工作室等场所对室外光照都有共性要求,因此,提出“按不同功能设置相应的外窗遮光设施”。秀场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
其声学设计应尽量接近或符合音乐厅声学设计要求,使乐队排练的剧目可直接在音乐厅演出。4.2.11美术书法教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美术教室应为北向或顶部采光,并应避免直射阳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采取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2教室墙面应设挂镜线,且墙面宜设置悬挂投影幕的设施。室内应设洗涤池;3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8m2/人,教室容纳人数不宜超过30人,准备室的面积宜为25m2;4书法学习桌应采用单桌排列,其排距不宜小于1.20m,且教室内的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5有条件时,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宜单独设置,且美术教室宜配备教具储存室、陈列室等附属房间,教具储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收起条文说明4.2.11本条在原《规范》“第3.3.4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原条文内容保留的基础上,增加了附属用房、挂镜线等要求,用于雕塑、雕刻、刺绣等**装置的放置和书画悬挂;并建议条件允许时,美术教室和书法教室单独设置。一方面美术、书法是重要的**艺术类型,需求量较大,设置多个美术书法教室时,宜单独设置;另一方面美术和书法的教室布局存在差异,如雕塑、雕刻、剪纸、刺绣等工艺美术方面的培训和创作活动有其特殊需求。配音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混响时间测试求推荐?河南录音棚声学测试及吸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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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条文说明4.2.9本条在原《规范》“第3.3.2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原条文标题“综合排练室”调整为“舞蹈排练室”,突出原条文关于综合排练室的“舞蹈”专业功能设置,同时,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保持概念一致。“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是因为排演厅本身需要配置排练室,由于文化馆建筑面积有限,基于综合利用原则,这要要求使排练室可承担双重功能,既可以**使用,也可作为排演厅的后台,满足演出时演员准备工作的需要。这种平面关系既满足使用要求,也有效地利用了建筑空间,厕所、淋浴间及更衣室也可与排演厅的厕所、淋浴间统一集中设置。舞蹈排练室可根据需要设大小不一、类型不同的多个专业排练室,满足同期使用。其中,10人左右的排练室比较符合舞蹈组合,也适用于小组合或独舞、双人舞使用。按照人均使用面积6m2计算,加上把杆、储物箱、音响设备和指导老师占据的面积,符合10人使用的排练厅使用面积都在80m2以上。同时调研发现,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低于80m2时,普遍反映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本条规定了一般规模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以上。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超过200m2以上时,应当考虑群舞排练和合唱排练的综合使用功能,因此。江苏多功能厅声学测试及隔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