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水厂水资源论证

时间:2022年02月13日 来源: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具体指?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3号发布)是水利部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配套规章。该办法第二十四条***款第(二)项中的“具有依法不得提出水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的”,主要包括: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2.《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情形;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情形,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情形,《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质检单位资质的情形。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宜宾水厂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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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二)国际跨界河流的指定河段和国际边界河流限额以上的取水;(三)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水;(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五)由***或者***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六)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针对您提出的取水口和水厂生产场区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内的情况,该水厂应依据上述规定,向具有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取水申请,具体事宜可向取水口所在地水利部门咨询。乐山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咨询从技术上对报告依据的基础资料、技术路线和主要结论进行认定,形成**评审意见和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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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方案比选及合理性分析水源方案选择要经过细致的勘查与论证,使供水系统投资省、技术可行、运行管理方便、制水成本较低、供水安全可靠。要从水质、水量、工程投资、运行成本、施工、管理和卫生防护条件等进行方案比较,择优确定。水源选择的主要原则是:(1)进行水源水质化验,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低、便于卫生防护、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要求的水源。(2)选择水量充沛的水源,不仅满足目前需要,还要考虑未来发展需要;不仅在丰水期,在枯水期也能满足水量要求。(3)选择能自流引水的水源;需要提水时,选择扬程和运行成本较低的水源。(4)要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是根据水资源论证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分析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及水生态现状,研究保障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配置的新要求,支撑区域生态环境和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方案,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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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如何计算?是通过“用水量/水资源总量”得到吗?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相关计算进行了明确:“4.7.1应根据水资源评价分析成果和供水量调查分析成果,分别计算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等指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状况进行分析评价。1.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地表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多年平均年地表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2.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资源开采率可采用近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年平均开采量占多年平均年地下水资源量的比值表示;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可采用近期当地水资源形成的年平均供水量(含调出水量)与当地多年平均年水资源总量的比值表示。”要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对建设项目取用水与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南充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审批

在后评估报告编制和修改中,业主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工程设计和运行资料。宜宾水厂水资源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超许可水量取水属于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违法取水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同时,对于取水单位或个人超取水许可审批水量取水,应比照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按累进收取水资源费。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完成行政处罚后,应按照《条例》规定补交无证取水的水资源费。宜宾水厂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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