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意见》强调,水资源论证是为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必须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深入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放管服”**要求,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重点从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论证重点和管理要求。要求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用水定额标准等作为约束条件,对规划需水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论证意见。二是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一步突出论证重点,严格技术审查,简化论证形式。要求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水资源论证后评估结论的形成主要包括项目业主自评估和管理部门认定两个主要环节。德阳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咨询内容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的方式取热,是否需要做水资源论证?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规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取水的,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建设项目采用地源热泵利用取水回灌方式取热,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咨询内容企业未取得取水许可便擅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水务部门已将井口封闭,并依据《水法》第六十九条对企业做出罚款,企业是否还应补缴水资源费。雅安厂房水资源论证评估自行开展或委托具有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自评估工作,并编制自评估报告。
节水评价建议1落实节水措施方案严格落实节水措施方案,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2加强用水节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用水节水管理,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通过水价**,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累进加价制度,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杜绝水资源浪费,促进节约和合理用水。建设智能水表网络系统,分时、分质计量扣费,对用水进行科学准确的计量管理,使居民自觉合理控制用水量,节约用水。3强化节水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考核问责、投入力度、价格机制、法制建设、公众参与等方面强化落实节水保障措施
你好,我是基层水资源管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碰到以下问题,查阅相关法规后还是很疑惑,请予以解答,谢谢!县内的一条干渠,已由水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但有公司新建塘坝从事生产并从干渠中取水,干渠已经发放取水许可证,塘坝取水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如果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其许可量是否在干渠的取水许可证许可量之内计算,相应的法律依据具体是?谢谢!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某公司新建塘坝利用灌区等单位干渠取水并从事生产,属于利用其他单位取水工程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原灌区供水、取水用途已发生重大变化,该公司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权限保持一致,即谁批复谁负责监督管理,即审批部门负责水资源论证后评估。
地热水是具有特殊用途的地下水资源,1994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水法》和有关的行政法规。”关于地热水缴费问题,《**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14号)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已缴纳矿泉水、地热水的采矿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不再缴纳水资源费。有关地热水水资源税(费)征收具体管理政策,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并纳入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合理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雅安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设计资质单位
企业在满足评估触发条件(***和第二类)时开展自评估,为后评估工作的启动预设窗口。德阳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用水户提交年度用水计划后,管理机关在具体核定其用水量时,如果该用水户近三年实际用水量接近其取水许可审批量,用水效率也达到了用水定额考核要求,目前核定其用水计划量要小于该企业的需求量,不能满足企业正常用水需求。这种情况下如何核批用水计划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量是在河流、湖泊、地下水多年平均来水情况下允许的比较大取水量。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取水计划时,需考虑年度预测来水量、本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取水单位或个人报送的年度取水计划建议等因素,综合确定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年度取水计划,且该年度取水计划不得超过取水许可证载明的取水量。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如果企业用水需求增加,取水量发生改变,企业应当依据有关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德阳养殖水资源论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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