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厂区水资源论证审批
水利部颁布的《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取水量、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您所咨询的热电厂新打井且取水量、取水地点已发生变化,需按取水总规模,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具体审批权限按热电厂所在省区人民**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是在修订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的基础上由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国家标准。因此,从两项标准的关系来讲,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替代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由于国家标准编写要求所限,无法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中说明替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有关信息。水利部目前正在开展标准体系修订工作,结合此项工作将分批废止失效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应在废止标准之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工业、农业、能源等需要进行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成都厂区水资源论证审批
规划实施影响分析分析论证城市规划实施对水资源配置、水生态配置论证、相关利益方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及需要采取减缓影响的相应对策和措施。7.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措施根据需水预测及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论证、退水及水功能区纳污分析的论证成果,为确保实现城市规划的用水水平、供水方案、污水处理要求、再生水利用量等,需在规划实施中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提出的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源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目前分为三大类。
《意见》强调,水资源论证是为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必须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深入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放管服”**要求,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重点从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论证重点和管理要求。要求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用水定额标准等作为约束条件,对规划需水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论证意见。二是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进一步突出论证重点,严格技术审查,简化论证形式。要求把水资源管控指标作为刚性约束
如果取水单位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了申请,审批机关应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规定,对取水单位或个人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审批机关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予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不予批准延续的,取水单位或个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后取水单位或个人仍然取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一般由区域管理机构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由具有管辖权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一、关于利用深井进行农业灌溉的问题。按照您提到的利用深井开发非承压水,鉴于非承压水在合理开发条件下可以得到更新和补充,因此非承压水可以合理开发利用,但不得超过其可开采量,以确保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确保不产生生态环境问题。《山东省水资源条例》也明确“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区域用水需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等,制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水位控制指标,作为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的依据”。同时,开发利用地下水还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具有取水许可管理权限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取水许可明确取水权人、取用地下水的具体用途、允许取水量等。二、关于非超采区、限采区利用地下水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策要求,对地下水非超采区,为保护地下水,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并严格管理,防止出现新的超采区;在地下水限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削减超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配合管理方落实和执行好水资源管理要求,配合技术评估方做好后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南充环保发电厂水资源论证审批
优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都厂区水资源论证审批
规划分析规划分析是对城市规划的介绍和分析,重点介绍城市规划中与需水预测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以及规划提出对水资源的需求,如用水规模、取水水源、供水与退水方案等;还应分析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有关规划等上层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规划与区域内其他现行或已批复同层级规划在水资源方面的协调性。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收集整理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基础资料,分析城市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功能区水质现状及达标情况;分析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根据城市所在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管理要求,说明城市**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的落实情况。成都厂区水资源论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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